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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容摘要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6-05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 2026 年 11 月 2 日上午 9:00 在公司 116 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正文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6-05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 2026 年 11 月 2 日上午 9:00
在公司 116 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 8 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8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人数 8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0 人)

(四)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张家启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白鹭集团、新乡国资集团的认购上限进行确定,即白鹭集团及新乡国资集团合计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亿元且不高于3.60亿元,且在本次发行后两者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25.00%且不高于30.00%。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无实质性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表决通过。

董事王中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
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 票 预 案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表决通过。

董事王中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论 证 分 析 报 告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表决通过。

董事王中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与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白鹭集团、新乡国资集团修订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白鹭集团及新乡国资集团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的上限,即白鹭集团及新乡国资集团合计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亿元且不高于 3.60 亿元,且在本次发行后两者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 25.00%且不高于 30.0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表决通过。

董事王中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2 日

来源:东方财富 · 公告大全 · data.eastmo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