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兴: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 年 11 月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5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7 议案二:《关于修订…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 年 11 月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5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7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9
议案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0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参会。
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股东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公司股东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事项。
十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6-062)。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 会议时间:2026 年 11 月 13 日 15 点 00 分
(二) 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南环路 446 号星展广场 1 栋 A 座 24
楼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卓
(五) 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投票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698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56,527 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6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9,999,980.47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3,403,777.8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596,202.63元。公司注册资本由 133,390,000 元变更为 136,846,527 元,公司总股本由133,390,000 股变更为 136,846,527 股。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6]26006290118 号)。公司注册资本由133,390,000元变更为136,846,527元,公司总股本由133,390,000股变更为 136,846,527 股。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文件作适当调整,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13 日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制度名称
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3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13 日
议案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立信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属于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受聘期间,该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标准,勤勉尽责的履行义务、客观公正的发表意见,顺利完成了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鉴于此,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立信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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