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云科技: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行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6-144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公司胜诉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二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3.涉案的金额:无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行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6-144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公司胜诉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二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3.涉案的金额:无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6)湘 01 民终 2783 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上诉人(一审原告):肖四清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法院: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肖四清诉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撤销纠纷案(案号:(2025)湘 0105 民初 29730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
二、有关本案的进展情况暨判决情况
上诉人肖四清因不服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2025)湘 0105 民初29730 号民事判决,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人肖四清先生提出上诉请求:依法撤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湘 0105 民初 29730 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全部诉讼请求,即撤销被上诉人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作出的《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判令
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肖四清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具体判决如下: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 80 元,由肖四清负担;
3.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金额约为 670.9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73%。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本次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肖四清的上诉请求并维持原判。根据一审判决,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肖四清负担。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公司 2025 年 10 月 10 日作出的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决议合法有效。根据2026年10月30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定期持有人名册》,公司未查询到肖四清的持股情况。本次诉讼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现有治理结构及正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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