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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002062):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宏润建设: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内容摘要

宏润建设(002062)公告,其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7年4月18日届满,公司按规定在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该计划尚持有公司股票35,348,299股,占当前总股本的2.86%。存续期届满前,管理委员会将按持有人会议授权,根据管理机制和市场情况决定所持股份处置。

正文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6-053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将于 2027 年 4 月 18 日届满。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上述事项具体情况详见 2022 年 4 月 1 日、2022
年 4 月 19 日、2022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2022 年 7 月 8 日,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
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以非交易过户形式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 55,187,637 股公司股票,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5.01%(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4.46%)。本计划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
日起算,即锁定至 2023 年 7 月 7 日。上述事项已披露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的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35,348,29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86%。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7 年 4 月 18 日届满。存续期届满前,管理
委员会将按照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在存续期内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制和市场具体情况决定如何处置所持股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本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
起计算,即 2022 年 4 月 18 日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根据公司《2022 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期至 2026 年 4 月 18 日。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9 日
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3、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期至 2027 年 4 月 18 日。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2 月 5 日披
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4、在本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不含本数)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如未有效展期,则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其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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