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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发布福斯特(603806)可转债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

福斯特:国泰海通关于福斯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

内容摘要

国泰海通就福斯特(603806)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出具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因福斯特实施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现0.12元(含税),“福22转债”(113661)转股价格由14.59元/股调整为14.47元/股,自2026年10月14日起生效。国泰海通表示该事项不会影响可转债本息安全及公司偿债能力。

正文

股票简称:福斯特 股票代码:603806
债券简称:福 22 转债 债券代码:11366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6 年度)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六年十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福斯特”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 2026 年 9 月
4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 0.12 元(含税)现金红利。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
红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因公司实施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福 22 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
相应调整。

根据《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P1=P0–D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D 为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
后计算的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根据上述,“福 22 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 14.59 元/股调整为 14.4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10 月 14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经营上的不良影响。公司已就上述重大事项进行公告,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可转债的本息安全,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国泰海通作为福 22 转债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
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泰海通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可转债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刘玉飞、王晓洁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之盖章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 日

来源:东方财富 · 公告大全 · data.eastmo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