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东方财富 · 公告大全· 联科科技·· 9 小时前

联科科技: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内容摘要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2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 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01 号)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170,9…

正文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2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
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01 号)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170,996 股,每股价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1.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985.32 元,减除发行费用2,729,214.58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297,270,770.74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尤振验字[2025]第001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以现场及通讯形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召开 2026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10 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二期)”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合计 23,600.61 万元变更至“联科科技埃及苏伊士运河经济特区二氧化硅-炭黑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新建二氧化硅生产线及炭黑生产线,配套仓储、环保、余热循环利用、研发及办公等设施,同时投资主体及实施方式、实施地点亦
将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新募投项目后续涉及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新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方式、实施主体、签署相关协议、办理有关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
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发布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联科科技埃及苏伊士运河经济特区二氧化硅-炭黑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经三方协商一致,公司继续使用原募集资金账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青州支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11月 4 日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本次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公司无须再次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联科科技埃及苏伊士运河经济特区二氧化硅-炭黑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联科科技埃及苏伊士
招商银行股份

山东联科科技 运河经济特区二氧化
有限公司潍坊 536902089310006

股份有限公司 硅-炭黑循环经济一
青州支行

体化项目

三、《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青州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本协议需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为依据制定。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536902089310006,截止 2026 年 10 月 15 日,专户余额为 10,175.235093 万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联科科技埃及苏伊士运河经济特区二氧化硅-炭黑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因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户名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机构为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
公司潍坊分公司,账号为 9901840852。截止 2026 年 10 月 15 日,该账户尚有募
集资金 13,600.00 万元(因未到期,故该金额不含现金管理收益),该部分募集资金处于现金管理阶段且尚未到期赎回。甲方承诺上述处于现金管理阶段的募集资金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继续在专用结算账户进行现金管理,并通知丙方。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孙宝庆、张建梅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 2026 年 12 月 31 日解除。

十、本协议一式柒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山东省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6 日

来源:东方财富 · 公告大全 · data.eastmo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