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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股份: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摘要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6-112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 年 7 月 31 日~2027 年 4 月 30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5,000万元~30,…

正文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6-112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 年 7 月 31 日~2027 年 4 月 30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5,000万元~30,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822.40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1.61%
例

累计已回购金额 24,997.54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7.39 元/股~35.23 元/股

前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自 2026 年 7 月 20 日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86.40 万股,累计回购金额 5,999.21 万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前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截至 2026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述两轮回购股份方案已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合计 1,008.80 万股,累计回购金额达 30,996.75 万元。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
元(含),其中,拟使用 12,000 万元-24,000 万元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3,000 万元-6,000 万元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8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 9 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前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6 个月内使用不低于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6,000 万元(含)回购公司股
份。自 2026 年 7 月 20 日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期间,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86.40 万股,累计回购金额 5,999.21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前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22.40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61%,回购成
交的最高价为 35.23 元/股,最低价为 27.39 元/股,累计回购金额为 24,997.54 万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综上所述,截至 2026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述两轮回购股份方案已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合计 1,008.80 万股,累计回购金额达 30,996.75 万元。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3 日

来源:东方财富 · 公告大全 · data.eastmo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