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茗科技: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688109 证券简称:品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4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1. 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 年 11 月 11 日 3.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证券代码:688109 证券简称:品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4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1. 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 年 11 月 11 日
3.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109 品茗科技 2026/11/6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通智清研(北京)科技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 年 10 月 27 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持有15.92%股份的股
东通智清研(北京)科技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26 年 11 月 1 日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6 年 11 月 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通智清研(北京)科技产业发展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交的《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增加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董事会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 年 10 月 27 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
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 11 月 11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 3 号天堂软件园 B 幢 5 楼 C 座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6 年 11 月 11 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6 年 11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
序号 议案名称 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2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议案 2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3 已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2026 年 1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
2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3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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