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东方财富 · 公告大全· 信德新材·· 7 小时前

信德新材: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内容摘要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6-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德新材”)于2026年1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及公司2025年第…

正文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6-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德新材”)于2026年1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陈晶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四)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拟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并将该2名人员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78人调整为76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仍为84.8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仍为21.2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不变仍为106.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同意并确定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24日,以15.7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4.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七)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5年10月24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5.73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21.20万股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八)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九)2026年4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归属股票人数为64人,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306,200股。

(十)2026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的情况说明

本次调整前,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为15.73元/股,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20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1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5月7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以公司当时总股本102,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753,800股后的股本101,246,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分红30,373,860元(含税);同时,以公司当时总股本102,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753,800股后的股本101,246,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0,498,48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42,498,480股。公司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实施完毕。

1、调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二)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三)缩股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四)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五)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根据上述原则,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P=(15.73-0.3)÷(1+0.4)=11.03元/股(向上取整保留2位小数)。

2、调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的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数量及归属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二)配股

Q=Q0×P1×(1+n)÷(P1+P2×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三)缩股

Q=Q0×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缩股比例(即1股公司股票缩为n股股票);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四)派息、增发

公司在发生派息或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做调整。

根据上述原则,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调整后的授予数量为:Q=21.20×(1+0.4)=29.68万股。

综上,本次调整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为11.03元/股,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29.68万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的调整,系因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而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此次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系基于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客观情况作出,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相关依据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本激励计划约定的情形,同意

按《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6日

来源:东方财富 · 公告大全 · data.eastmo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