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恩贝: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26-067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拟行权数量:210.45万份 2.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26-067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拟行权数量:210.45万份
2.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11月5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90名激励对象办理数量为210.4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临2026-066号《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第一大点。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的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成就情况: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1)以2021年度为基数,公司2023年度净 (1)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以2021年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4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度调整后的净利润10,841.52万元为基数,公司
75分位值或同行业企业平均值; 2023年度实现扣非后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
影响)57,908.32万元,增长率为434.13%;该项
指标同行业企业平均值为119.53%,公司指标高于
行业平均值。
是否达成要求:达成
(2)2023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 (2)2023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剔除公允
于7%,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或同行业 价值变动对净资产影响)为7.98%;该项指标同行
企业平均值; 业企业平均值为-0.25%,公司指标高于行业平均
值。
是否达成要求:达成
(3)2023年度研发投入总额占当期工业营 (3)2023年度研发投入总额占当期工业营业收入
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的比例为5.29%。
是否达成要求:达成
(4)2023年度净利润现金含量不低于 (4)2023年度净利润现金含量为116.11%。
105%。 是否达成要求:达成
说明:
1.上述指标均是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数据。“净利润增长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指标的计算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现金含量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剔除公司持有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核算方式变更、资产处置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的比值。
2.上述净利润2021年度基数:(a)因2021年12月末公司完成转让珍视明公司42%股权,珍视明公司2022年1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按权益法进行核算,2021年度基数相应进行追溯调整。(b)若公司后续发生对同一控制下企业的财务报表合并事项,2021年度基数相应进行追溯调整。
3.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发行股份融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转股等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列入当年及次年的考核计算范围,并剔除公司持有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核算方式变更对净资产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均达到要求,可行权比例为100%。
4.个人层面绩效成就情况: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个人层面绩效成就情况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考核
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在第
好、合格、不合格四级,对应的行权比例具体如下表所 二个考核年度(2023年度),有90
示: 人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
个人绩效 或“良好”、行权比例为100%,有1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人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
考核结果
行权比例 100% 80% 0% 格”、行权比例为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
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比例。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90名,对应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10.45万份。
(二)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激励对象如发生《激励草案》约定的退休、离职、个人考核结果未达到全额行权标准等情形,导致不能行权或不能全额行权的,对应股票期权由 公司予以注销。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10月25日
(二)行权数量(调整后):210.45万份
(三)行权人数(调整后):90人
(四)行权价格(调整后):4.77元/份
若后续在行权期内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已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七)行权安排:自股票期权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2026年11月30日至2027年11月26日间的交易日,遇自主行权要素发生变化或下述期间暂停行权。下述期间包括: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相关规定对行权后的股份进行交易外,其他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姓名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 占股票期权激励计 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
量(万份) 划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公司及下属公司管理人 210.45 3.006% 0.082%
员、核心骨干90人
主要变动说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有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另有1人因对应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公司拟注销相关人员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80万份。(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临
2026—065号《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中有关内容)
上表所列的可行权数量以中登公司实际登记确认数为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未发生《激励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经确认,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有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主体资格,需注销相应股票期权;对应考核年度(2023年度)有9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可行权比例为100%,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可行权比例为0%。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90名,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210.45万份。
(三)上述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和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
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并已就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关于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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