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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内容摘要

原文摘录: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600664) 会议日期: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目 录 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议案一: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议案二: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 议案三: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议案四: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9议案五:…

正文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600664)

会议日期: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目 录

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议案一: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议案二: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
议案三: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议案四: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9议案五: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的议案 ...... 10议案六: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履
职评价制度》的议案 ...... 11议案七: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 12议案八: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 15

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会正常秩序和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会议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见证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身份证及/或法定代表人资
格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于 2026 年 11 月 10 日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四、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五、为保证会议效率,股东发言或提问主题应与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有关,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六、会议投票表决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结合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七、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1 月 11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 7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四、会议议程:

序号 会议内容

一 通报股东出席情况及股东会议程

二 审议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5 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6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履职评价制度》

的议案

7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四 宣布表决方法的说明及通过监票小组名单

五 填写选票,投票表决,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六 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 汇总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宣读股东会决议

八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 会议结束

议案一: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贯彻落实董事会秘书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10 月 27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 年 10 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议案二: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贯彻落实董事会秘书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予以修订。
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10 月 27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 年 10 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议案三: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贯彻落实董事会秘书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予以修订。
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10 月 27 日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 年 10 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议案四: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条款予以修订。

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10 月 27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 年 10 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议案五: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公司对《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相关条款予以修订。

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10 月 27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6 年 10 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请股东会审议。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议案六: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履职评价制度》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履职评价制度》相关条款予以修订,增加高级管理人员特别是董事会秘书履职评价要求。

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10 月 27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履职评价制度》(2026 年 10 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议案七: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有提名权的股东提名胡晓萍女士、孙峙峰先生、尹世炜先生、刘墨先生、朱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人选。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公司董事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上述董事候选人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胡晓萍女士,1970 年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现任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公司党委书记、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孙峙峰先生,1980 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北京医药集团财务部助理总经理,华润集团战略管理部高级经理,华润医疗集团投资部高级总监,华润昆明儿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昆明市儿童医院行政院长,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现任中信资本健康产业董事总经理,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3、尹世炜先生,1975 年生,硕士学位。曾任哈尔滨西部地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企划发展部部长,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部长、城投学院常务副院长,哈尔滨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任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4、刘墨先生,1978 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副经理,
中信资本财务部副经理、经理、高级经理、董事、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中信资本高级董事总经理,中信资本股权投资(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哈尔滨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山东海王星辰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5、朱卫东先生,1969 年生,研究生,主任药师,执业药师。曾任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胡晓萍女士、孙峙峰先生、尹世炜先生、刘墨先生、朱卫东先生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截至目前,胡晓萍女士、尹世炜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孙峙峰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刘墨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方的相关企业任职,朱卫东先生与公司或者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议案八: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有提名权的股东提名雷英女士、王栋先生、于锐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栋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专业能力及从业经验,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雷英女士,1957 年生,硕士研究生,副主任译审职称。曾任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总公司干部、部门负责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国际合作部副主任、主任,苏州胶囊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副会长(驻会),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王栋先生,1973 年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黑龙江分所负责人。现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黑龙江分所负责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于锐女士,1978 年生,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现任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兼任黑龙江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省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东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哈尔滨法学研究人才智库专家,黑龙江省调解协会调解员,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者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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