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路桥: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6-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山东路桥”)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 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由 1,55…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6-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山东路桥”)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
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由 1,552,442,024 股增加至 1,552,442,696 股,根据权益分派方案规定,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52,442,69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9,159,925 股后的 1,543,282,7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0.264499(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共计派发现金 40,819,674.96 元(本次实际派发时,因计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时采取保留六位小数的处理方式,本次实际派发总额存在一定的尾数差异);公司 2026 年半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按最新总股本(不含回购专户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的计算过程如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最新总股本×10=0.264499 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 9,159,925 股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户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40,819,674.96÷1,552,442,696 股=0.0262938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262938 元/股。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和金额上限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6 年 7 月 31 日总股本 1,552,442,024 股扣除回购
股份 9,159,925 股后的 1,543,282,0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64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819,811.52 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东所对应的
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2.自 2026 年 7 月 31 日至实施期间,鉴于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
总股本由 1,552,442,024 股增加至 1,552,442,696 股。根据权益分派方案规定,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调整后的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52,442,69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9,159,925股后的 1,543,282,7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64499 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共计派发现金 40,819,674.96 元;公司 2026 年半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因本次权益分派需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自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可转债暂停转股。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52,442,69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9,159,925 股后的 1,543,282,771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64499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23804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290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6450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0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10 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10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
于 2026 年 10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59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2 08*****100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3 08*****339 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4 08*****025 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10 月 13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 10 月 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 因公司回购专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户股份)折算的
每 股 现 金 分 红 ( 含 税 ) =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40,819,674.96÷1,552,442,696 股=0.0262938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262938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山路转债,债券代码:127083)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
调整,由 7.42 元/股调整为 7.39 元/股,自 2026 年 10 月 22 日开始生
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4677 号
咨询部门:山东路桥证券管理部
咨询电话:0531-68906077
咨询传真:0531-6890607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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