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原文摘录: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日:2026 年 10 月 22 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538,699 股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680 人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股票价格 8.91 元/股(调整后) 6、本次…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日:2026 年 10 月 22 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538,699 股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680 人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股票价格 8.91 元/股(调整后)
6、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
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
执行。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于2026 年7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种类:公司普通股 A 股股票。
3、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价格:9.25 元/股(调整前)。
5、激励对象: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 占授予限
占目前总
制性股票 制性股票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本的比
数量 总数的比
例
(万股) 例
1 尤志良 中国 董事 1.20 0.1283% 0.0008%
2 倪红南 中国 副总经理 6.30 0.6738% 0.0040%
3 孙建军 中国 副总经理 6.30 0.6738% 0.0040%
副总经
4 姚遥 中国 理、董事 6.30 0.6738% 0.0040%
会秘书
5 郭彩霞 中国 财务总监 3.50 0.3743% 0.0022%
6 顾俊 中国香港 核心骨干 4.00 0.4278% 0.0026%
员工
7 WON JEONG 韩国 核心骨干 1.20 0.1283% 0.0008%
员工
8 张行健 澳大利亚 核心骨干 0.70 0.0749% 0.0004%
员工
9 CALVIN KEE 马来西亚 核心骨干 0.60 0.0642% 0.0004%
YIN WONG 员工
10 贾一凡 瑞典 核心骨干 0.80 0.0856% 0.0005%
员工
11 Nicolas Sebban 法国 核心骨干 1.20 0.1283% 0.0008%
员工
12 李建学 中国台湾 核心骨干 0.85 0.0909% 0.0005%
员工
13 Yang Seo Jeong 韩国 核心骨干 0.85 0.0909% 0.0005%
员工
14 James.Jung 韩国 核心骨干 2.20 0.2353% 0.0014%
员工
15 张至德 中国台湾 核心骨干 2.20 0.2353% 0.0014%
员工
核心骨干员工(735 人) 896.80 95.9144% 0.5726%
合计 935.00 100.0000% 0.597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新的规定的,则以新的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30%
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30%
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40%
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7、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
进行考核,根据每个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可归属的比例(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3 年为基数,202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至少满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足下列条件之一:
1、增长率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75 分位值水平;
2、增长率 A 满足相关条件
以 2024 年为基数,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至少满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足下列条件之一:
1、增长率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75 分位值水平;
2、增长率 B 满足相关条件
以 2025 年为基数,2026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至少满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足下列条件之一:
1、增长率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75 分位值水平;
2、增长率 B 满足相关条件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A)
目标值 触发值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m) (An)
A≥Am X=100%
10% -10%
An≤A<Am X =(A-An)/(Am-An)*20%+80%
A<An X=0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B)
目标值 触发值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Bm) (Bn)
B≥Bm X=100%
20% 10% Bn≤B<Bm X =(B-Bn)/(Bm-Bn)*20%+80%
B<B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3)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说明:若达到条件 1,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若条件 1
未达成但达到条件 2 触发值,可按业绩实际完成度对应比例归属。
公司结合自身战略发展方向,根据业务相似度和行业知名度两个维度选取可比公司相关业务作为对标企业如下: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603659.SH 璞泰来 300457.SZ 赢合科技
688499.SH 利元亨 688559.SH 海目星
688006.SH 杭可科技 300340.SZ 科恒股份
300490.SZ 华自科技 300619.SZ 金银河
300173.SZ 福能东方 688022.SH 瀚川智能
688638.SH 誉辰智能
确认业绩考核过程中,若对标企业出现退市、相关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特殊原因导致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化,不再具备可比性,则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以体现对标考核的真实性与效果。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依据激励对象所属子公司考核标准对其进行考核,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B 及以上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100% 5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2024 年 10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69)。
3、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71)。
4、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6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4 年
10 月 22 日为授予日,以 9.2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7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911.03 万
股。
(四)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经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750 人调整为 745 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935.00 万股调整为 911.03 万股。详见《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2、因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273.309 万股。详见《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3、因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
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7.56 万股。详见《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4、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实施完毕,2025 年度
A 股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9.25
元/股调整为 8.91 元/股。详见《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无差 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 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二)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本激励计划的有
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中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30%
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30%
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40%
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满足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后,归属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30%。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10 月 22 日,因此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6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7 年 10 月 21 日。
(三)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序号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1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2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述情形,满足归属条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件。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可归属的739名
3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
上的任职期限。
任职期限要求。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4 年为基数,2025 年度公
司营业收入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一:
1、增长率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75 分位值水平;
2、增长率 B 满足相关条件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B)
目 标 触 发
值 值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Bm) (Bn)
B≥Bm X=100%
20% 10% Bn≤B<Bm X=(B-Bn)/(Bm-Bn)*20%+80% 公司2025年营业收
B<Bn X=0 入 为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14,443,080,424.36
(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 元,营业收入同比增
4 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长率为21.83%,超过
(3)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说明:若达到条件 1,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了目标值(Bm),公
100%;若条件 1 未达成但达到条件 2 触发值,可按业绩实际完成度
对应比例归属。 司 层 面 归 属 比 例
X=100%。
公司结合自身战略发展方向,根据业务相似度和行业知名度两
个维度选取可比公司相关业务作为对标企业如下: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603659.SH 璞泰来 300457.SZ 赢合科技
688499.SH 利元亨 688559.SH 海目星
688006.SH 杭可科技 300340.SZ 科恒股份
300490.SZ 华自科技 300619.SZ 金银河
300173.SZ 福能东方 688022.SH 瀚川智能
688638.SH 誉辰智能
确认业绩考核过程中,若对标企业出现退市、相关业务发生重大
变化、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特殊原因导致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化,不
再具备可比性,则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以体
现对标考核的真实性与效果。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
失效。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
织实施,依据激励对象所属子公司考核标准对其进行考核,并依照
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按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
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股票的739名激励对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B 及以上 C D 象个人业绩考核结
5 果均为“B 及以上”,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100% 50% 0% 本次个人归属比例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 为100%。
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
人层面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
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设定的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即将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 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
属日。
(四)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6 年 10 月 22 日
2、归属数量:2,538,699 股
3、归属人数:680 人
4、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1)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3 年 6 月 30 日至 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截至 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273,4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198%,最高成交价为 36.6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2.7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50,019,486.68 元(不含交易费用)。
(2)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回购股份均价差异之会计处理的说明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91 元/股(调整后),授予价格与回购均价存在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5、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数量:
单位:股
已获授予 归属数量占已
激励对象姓名 职务 的限制性 本次归属 获授予的限制
股票数量 数量 性股票数量的
百分比
尤志良 董事 12,000 3,600 30%
倪红南 副总经理 63,000 18,900 30%
孙建军 副总经理 63,000 18,900 30%
姚遥 副总经理、董事会 63,000 18,900 30%
秘书
Nicolas Sebban 核心骨干员工 12,000 3,600 30%
李建学 核心骨干员工 8,500 2,550 30%
Yang Seo Jeong 核心骨干员工 8,500 2,550 30%
James.Jung 核心骨干员工 22,000 6,600 30%
张至德 核心骨干员工 22,000 6,600 30%
核心骨干员工(671 人) 8,188,330 2,456,499 30%
合计 8,462,330 2,538,699 30%
注:上表数据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办理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6、授予价格:8.91 元/股(调整后)
7、在董事会审议归属条件达成事项后至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59 名
激励对象未完成出资,其本人自愿放弃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数,其已 满足本次归属条件但未办理归属的 161,991 股限制性股票将予以作废处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 年 10 月 22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538,699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516%;
(三)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设置禁售期;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 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天职业字[2026]38618 号。经审验,截至 2026 年 9 月 15 日止,公司已收
到 680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 22,619,808.97 元。其中减少
“库存股”人民币 78,826,603.95 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56,206,794.98 元,“股本”未发生变动,仍为人民币 1,674,221,434.00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
流通日为 2026 年 10 月 22 日。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此次因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 2,538,699 股,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归属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价格调整、本次作废、本次归属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尚未进入归属期,尚待公司董事会于归属期内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届时如相关事项发生变更,则对应归属事项应按照《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予以调整;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锡先导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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