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东方财富 · 公告大全· 气派科技·· 24 天前

气派科技: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内容摘要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0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结果暨股本变 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2,910,822 股 发行价格:37.79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气…

正文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0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结果暨股本变
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2,910,822 股

发行价格:37.79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气派科技”“公司”“发行人”)已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预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就本次发行证券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募集资金用途、决议的有效期等发行相关事宜予以审议决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2026 年 4 月 27 日,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及相关事宜。

(3)2026 年 5 月 14 日,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4)2026 年 7 月 10 日,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竞价结果和发行方案修订等相关事宜。
(5)2026 年 8 月 3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了
《关于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审核通过。

(6)2026 年 9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气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431 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的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数量:2,910,822 股

3、发行价格:37.79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109,999,963.38 元

5、发行费用:3,235,417.68 元(不含增值税)

6、募集资金净额:106,764,545.70 元

7、保荐人(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 年 9 月 21 日出具的《验
资报告》(天职业字[2026]38576 号),截至 2026 年 9 月 21 日止,保荐人(主
承销商)华创证券收到气派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09,999,963.38 元。

2026 年 9 月 22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后
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 年 9 月 23 日出具的《验
资报告》(天职业字[2026]38628 号),截至 2026 年 9 月 22 日止,发行人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910,822.00 股,发行价格为 37.7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9,999,963.38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3,235,417.6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6,764,545.70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2,910,822.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03,853,723.70 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6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涉及资产认购)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人(主承销商)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431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文件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等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股票发行的对象、认购的数量、认购股份的限售期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70,177 47,999,988.83 6

2 张林 396,930 14,999,984.70 6

3 任续 396,930 14,999,984.70 6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7,544 11,999,987.76 6

5 董卫国 158,772 5,999,993.88 6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6 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 132,310 4,999,994.90 6

券投资基金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7 公司-般胜定向3号私募证券 132,310 4,999,994.90 6

投资基金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 -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 105,849 4,000,033.71 6

资基金

合计 2,910,822 109,999,963.38 -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共 8 名,分别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续、张林、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卫国、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胜定向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
号 股东名称 (股) 例(%) 股东性质 件的股份数量
(股)

1 梁大钟 46,190,000 40.37 境内自然人 400,000

2 白瑛 12,000,000 10.49 境内自然人 1,200,000

3 梁华特 6,300,000 5.51 境内自然人 6,300,000

4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910,749 0.80 境外法人

5 史连明 861,294 0.75 境内自然人

6 虞玉明 845,194 0.74 境内自然人

7 朱泽 663,305 0.58 境内自然人

8 施保球 656,71

2 0.57 境内自然人

9 徐红英 651,067 0.57 境内自然人

10 任续 603,590 0.53 境内自然人

合计 69,681,911 60.91 - 7,900,0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
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 股东性质 条件的股份
数量(股)

1 梁大钟 46,190,000 39.37 境内自然人 400,000

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
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 股东性质 条件的股份
数量(股)

2 白瑛 12,000,000 10.23 境内自然人 1,200,000

3 梁华特 6,300,000 5.37 境内自然人 6,300,000

4 任续 1,000,520 0.85 境内自然人 396,930

5 史连明 861,401 0.73 境内自然人

6 虞玉明 845,194 0.72 境内自然人

7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845,001 0.72 境外法人

8 朱泽 672,617 0.57 境内自然人

9 BARCLAYS BANK PLC 668,210 0.57 境外法人

10 施保球 656,712 0.56 境内自然人

合计 70,039,655 59.69 - 8,296,930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 2,910,822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控股股东仍为梁大钟,实际控制人仍为梁大钟、白瑛及梁华特。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由56.57%被动稀释至 55.16%,触及 1%刻度,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大钟先生持股比例由 40.37%被动稀释至 39.37%,触及 1%及 5%整数倍,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变动前持股 变动前持股 变动后持股 变动后持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梁大钟 46,190,000 40.37% 46,190,000 39.37%

白瑛 12,000,000 10.49% 12,000,000 10.23%

梁华特 6,300,000 5.51% 6,300,000 5.37%

梁晓英 160,000 0.14% 160,000 0.14%

梁瑶飞 50,000 0.04% 50,000 0.04%

东莞市气派谋远股权投资合伙 15,000 0.01% 15,000 0.01%
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64,715,000 56.57% 64,715,000 55.16%

注:以上数据均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个别数据存在尾数差异。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 股份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162,600 7.13% 11,073,422 9.44%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06,241,721 92.87% 106,241,721 90.56%

合计 114,404,321 100.00% 117,315,143 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金额预计有所增长,资产负债率预 计得到降低,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得到改善,偿债能力增强。本次发行后, 随着总股本及净资产增加,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可能会 因为即期收益摊薄而有一定程度的降低。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入,公司业务规模 将继续扩大,盈利能力相应提升,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梁大钟先生仍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梁大钟、白瑛、梁华特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 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高密度 高性能芯片封测项目”,有效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 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六、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 216 号

法定代表人:陶永泽

保荐代表人:王兆琛、王江

项目协办人:肖正扬
项目组成员:罗嘉霖、李叶、胡逍、万静雯、危唯、沈诚、杨奕
联系电话:0755-88309300
传真:0755-21516715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负责人:朱小辉
经办律师:支毅、曹倩、郑晓欣
联系电话:010-57763999
传真:010-57763999
(三)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负责人: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扶交亮、聂娟、陈子涵
联系电话:0755-33960968
(四)验资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负责人: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聂娟、陈子涵
联系电话:0755-33960968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3 日

来源:东方财富 · 公告大全 · data.eastmo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