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独立上市接连失利,中润光能斥资7.19亿接盘*ST亿晶曲线登陆A股
原文摘录:近日,*ST亿晶(600537.SH)披露与重整投资人签署的预重整投资协议补充公告,原方案中仅作为产业合作方参与的中润光能,将以7.19亿元出资认购不低于3.995亿股,直接跃升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而原拟取得控股地位的宁波瑞廉出资规模下调至1亿元,并将与新控股股东保持一致行动。
近日,*ST亿晶(600537.SH)披露与重整投资人签署的预重整投资协议补充公告,原方案中仅作为产业合作方参与的中润光能,将以7.19亿元出资认购不低于3.995亿股,直接跃升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而原拟取得控股地位的宁波瑞廉出资规模下调至1亿元,并将与新控股股东保持一致行动。
这一调整,让此前三次独立IPO闯关均折戟的全球头部电池片制造商中润光能,获得了通过困境上市公司重整曲线登陆A股的关键入场券,也让光伏制造企业借道预重整实现了上市的可能性。
控制权在重整中反转
资料显示,亿晶光电成立于2003年,2011年通过借壳在沪市A股上市,是国内较早布局光伏垂直一体化的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延伸至光伏电站开发运营,此前曾具备超过25GW的年产能。因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亿晶”。
2026年三季报显示,*ST亿晶前三季度营收5.06亿元、同比下降67.47%,归母净利润亏损2.04亿元;截至三季度末净资产为-2.84亿元,仍处于资不抵债状态。受行业周期及资金约束影响,公司电池产能已持续停产,组件业务规模大幅收缩,仅旗下252MW光伏电站业务保持稳定盈利。若2026年度净资产仍为负或重整失败,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
2026年2月4日,*ST亿晶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常州中院申请重整;2月5日,法院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予以备案登记,公司自行聘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引导人。4月26日,公司及预重整引导人与宁波瑞廉、中润光能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鼎一投资旗下困境企业投资平台宁波瑞廉出资7.19亿元认购不低于3.995亿股,取得控股股东地位;中润光能出资1亿元认购不低于5554.94万股,作为产业合作方参与。
但11月1日的补充协议完全对调了两者的位置:中润光能出资71,918.68万元认购不低于39,950.38万股,成为控股股东,龙大强、孟丽叶夫妇将成为实际控制人;宁波瑞廉出资10,000万元认购不低于5,554.94万股,并与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两笔出资的金额、认购股数与原方案完全对应,变化的是出资主体与控制权归属。补充协议对调整原因的表述为“鉴于当前光伏行业产业政策调整,经各方友好协商”。
这一对调在交易约束上有三处实质变化。其一,一致行动安排。中润光能与宁波瑞廉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后,控股地位不依赖单一主体的持股比例。其二,资金占用周期。股份锁定期从36个月延长至60个月,中润光能7.19亿元出资的退出周期被拉长两年,资金成本相应上升。其三,退出条件。补充协议附加“锁定期满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显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盈利的,方可依法减持”,将退出时点与经营业绩直接绑定,中润光能无法在锁定期满后无条件减持。三项调整共同指向同一方向:控股股东的责任从“出资并持有”延伸到“出资、经营并等待盈利兑现”。
三次IPO尝试先后折戟
中润光能调整角色、从参股转为控股,有其公开的资本化历程作为背景。中润光能成立于2011年,主营高效太阳能电池片和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实际控制人为龙大强、孟丽叶夫妇。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按2024年光伏电池片对外出货量计算,中润光能在全球专业化电池制造商中排名第一、市占率18.3%,在所有电池制造商中排名第二、市占率14.6%。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收74.65亿元、同比增长26.46%,归母净利润扭亏为盈录得12.14亿元。
这家企业在过去三年间曾三次尝试独立上市,但先后折戟。2023年5月,公司向深交所创业板提交上市申请,当年12月过会。2024年6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考虑到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产生亏损以及当时A股市场情况,单方面撤销保荐,深交所随后终止审核;2025年3月13日,公司首次向港交所递表,未能在6个月有效期内通过聆讯,招股书于2025年9月失效;2025年9月15日二次递表,招股书又于2026年3月15日再次失效。
中润光能多次上市未果后,正迫切寻求资本化突破。此前亿晶光电三次尝试,已覆盖A股、港股主流上市通道。独立IPO受阻后,以产业投资人身份参与困境上市平台重整,正成为光伏企业获取A股资本平台的新路径。
从参股协同到控股整合
在4月原协议中,中润光能的定位是产业合作方,出资1亿元参股。这一安排对应的产业逻辑是电池片与组件的上下游协同:中润光能以电池片制造见长,亿晶的组件产能和海外渠道可以形成互补。据财联社2026年4月26日报道,有市场人士分析认为,中润光能以产业投资人身份入局,有望发挥电池与组件的上下游协同效应,加快亿晶产能盘活,直接导入高效N型电池产能以匹配亿晶的组件产能与欧洲、拉美等成熟海外渠道。
根据港交所招股书数据,截至2024年末,中润光能N型电池片有效产能约40GW,另有约12GW产线处于改造中,改造完成后N型总产能预计约50GW;光伏组件有效产能约8GW。亿晶光电方面,据其2025年年报,公司拥有2GW PERC电池、7.5GW TOPCon电池及9.5GW组件产能,其中电池产能已停产,自产电池主要配套组件生产。从产能结构看,中润光能的短板在组件端,亿晶的9.5GW组件产能和既有海外渠道对应这一缺口;亿晶的短板在电池端,其PERC和TOPCon电池产能已停产,中润光能的N型电池片可以直接补入。
但产能的加总不等于竞争力。若仅按名义产能计算,中润的40GW N型电池片与亿晶的9.5GW(含2GW PERC和7.5GW TOPCon)电池产能合计约49.5GW,中润的8GW组件与亿晶的9.5GW组件合计约17.5GW,但亿晶的电池产能处于停产状态,实际可释放的有效产能低于名义加总数。亿晶的PERC产线在技术迭代中处于劣势,TOPCon产线需要与中润的N型电池片形成工艺与客户衔接,组件渠道的整合同样需要时间。
此外,中润光能2024年净亏损13.63亿元、资产负债率超过83%,2025年上半年虽扭亏,但截至上半年末流动负债仍高于流动资产,短期偿债压力尚未消除,其对亿晶的赋能能力与资金投入空间受到自身财务状况的约束。业内认为,二者协同的实现取决于停产电池产线的复产进度、老旧产线的改造节奏以及组件客户的导入情况,这些变量均尚未有公开的推进时间表。
程序未决与监管尺度
锁定期与减持门槛的加码,将控股股东的责任与经营业绩绑定,但交易能否真正落地,首先取决于程序层面的多重不确定性。
值得关注的是,*ST亿晶的预重整备案登记始于2026年2月5日,至11月1日补充协议签署时已逾八个月,人民法院尚未正式受理重整。预重整备案登记与正式受理重整是两个不同阶段:备案登记仅意味着法院同意先行开展预重整工作,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重整申请的受理文件。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重整计划未获批准或执行失败,公司将被宣告破产,股票面临终止上市。
支付节奏是另一个前置条件。根据《预重整投资协议》安排,中润光能将在常州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7日内,将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剩余投资资金一次性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这意味着7.19亿元出资的实际支付时点,取决于法院受理和重整计划批准的时间表,而非协议签署日。中润光能截至2026年9月末合并口径货币资金34亿元,覆盖出资不存在障碍,但资金占用周期与重整推进节奏的匹配,仍构成变量。
来源:东方财富 · 产经资讯 · finance.eastmo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