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电力: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6-044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3 亿元(含)。 最终回购数量以公司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回购期限…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6-044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3 亿元(含)。
最终回购数量以公司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
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存在因市场情况等原因导致未能按期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根据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的相关授权,本项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的审议时间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用途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的条件。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11/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
(即2026年11月4日至2027年2月3日)
预计回购金额 1.5亿元(含)~3亿元(含)
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25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600万股~1,200万股
(按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1.23%~2.47%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名称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号码 B884861685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充分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在此期限内发生以下情况,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
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
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拟回购资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
回购用途 金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本的比例
(亿元)
为维护公司价值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00-1200 1.23%-2.47% 1.5-3
及股东权益 3 个月内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后续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出售。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3亿元(含)。按照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资金金额下限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60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按照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资金金额上限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20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47%。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其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25.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
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在回购期限内,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 30,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上限 2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 600 万股至 1,200 万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至 2.47%,回购股份转为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库存股,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后 本次回购后
股份 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 (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
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 0 0 0 0 0 0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 486,264,170 100 486,264,170 100 486,264,170 100
件流通股
其中:回
购专用证 4,917,180 1.01 10,917,180 2.25 16,917,180 3.48
券账户
合计 486,264,170 100 486,264,170 100 486,264,170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
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公司原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B882330866)中共有公司股份 4,917,180 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目前暂未实施,以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据已包含此部分库存股。
公司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 3 年内未实施出售或未完全实施出售,未实施出
售部分经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则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具体回购股份数
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
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946,312.00 万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6
87,865.97 万元、流动资产 702,022.72 万元。假
设按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 30,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3.17%、
4.36%、4.27%,占比较低。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有利于提升投资者信心,
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以上测算并结合公司的盈
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回购股份董事会作出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
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出售完毕,未实施出售的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之后 12 个月后采用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偿债能力。所回购的股份若不能全部或者部分用于上述用途,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
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者其他相关业务;
3、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有效。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三)若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存在因市场情况等原因导致未能按期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五)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回购股份的承诺,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4861685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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