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中: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原文摘录: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目录 第一部分会议议程 第二部分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5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确保公司股东在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保证股东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目录
第一部分会议议程
第二部分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5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确保公司股东在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保证股东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通知如下: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股东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在股东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五、每位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相关。
六、根据本公司章程,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议案表决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
七、根据本公司章程,会议将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表决投票统计,由一至两名股东代理人和见证律师参加,表决结果当场以决议形式公布。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股东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时间:2026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4:30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浦祥路 79 号上海朱家角皇家郁金香花园酒店 5 号楼
一楼贵宾会见厅 2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列)席人员:公司董事、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主持人:董事长丁宏伟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并宣布
会议开始
二、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审议并讨论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附件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1 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监票人宣布网络及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五、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终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秦皇岛污水处理工程升级改造项目”及“彰武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黑龙江
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20 ),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初完成股份发行和登记工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总额 95,189.25 万元,用于 6 个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及管理中心和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等方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以及《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所在银行及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 责。
(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8,812.68 万元(含购置
理财产品产生的累计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及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序 期末金
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额 备注
(万元)
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501310005874118 8,812.68 注 1
公司 50
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 中国民生银行马鞍山江东大道 608505057 已注销 注 2
公司 支行
3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15380875955580 已注销 注 3
公司 行营业部
注 1: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公司
在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开立的一般户及募集专户作同步迁移,迁移后开户地址、账户名称、
账号均保持不变;同时,根据公司、申万宏源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于 2017 年 3 月 2 日签
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承接
上述协议约定的、原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责任。
注 2:该账户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注销。
注 3:该账户原为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专用账户,因募投项目变更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注销。
2、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余额为 4,010.74 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累计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序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期末余额 备注
号 (万元)
1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606050229022152357 已注销 注 1
限公司 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2 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606050229022152481 已注销 注 2
公司 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3 荣县国中水务有限公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50171520000000481 已注销 注 3
司 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
4 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50171520000000482 已注销 注 4
有限公司 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
5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13050163860800000520 931.68
理有限公司 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
序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期末余额 备注
号 (万元)
6 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 50131000817007507 已注销 注 5
有限公司 行
7 牙克石市国中水务有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 50131000616915075 3,079.06
限公司 行
合 计 4,010.74
注 1:该账户因募投项目变更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注销。
注 2:该账户因募投项目变更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注销。
注 3:该账户因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注销。注销时账户无结余资金。
注 4:该账户因募投项目原承诺投资额已使用完毕,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注销。注销时
账户余额 0.9 元已转至项目实施主体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基本账户,后转至黑龙江
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
50131000587411850)。
注 5:①由于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
金变更投向,用于“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以补充其资金缺口,公司子公司南江县国中
家源水务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西路支行开设
此募集资金专项账户;②由于“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已按照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已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办理完毕该账户销户手续,产生的销户
结息 2,205.32 元,扣除工本费及手续费 4.62 元后剩余 2,200.70 元已转至项目实施主体南江
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基本账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又将 2,200.70 元转至公司在上海农商银行延安
西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50131000587411850)。
(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募集资金累
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17 年 2 月 24 日
本次报告期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95,189.23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减:发行相关费用 2,955.03
二、募集资金净额 92,234.20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85,329.43
本年度使用金额 0.07
暂时补流金额 /
现金管理金额 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3.36
其他-具体说明 /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5,922.09
其他-具体说明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12,823.42
注:上表中分项数合计与总数出现差异,系四舍五入存在尾差造成。
三、本次终止募投项目终止的基本情况和原因及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 用计划
(一)拟终止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秦皇岛污水处理工程升级改造项目及彰武污水处理
工程新建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 调整后 累计投 结余募
项目 序号 拟终止项目名称 集资金 募集资 入募集 集资金
类别 投资总 金投资 资金
额 总额
水务 1 秦皇岛污水处理工 17914.10 17914.10 16,888.60 1,031.52
工程 程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 2 彰武污水处理工程 3,741.39 3,741.39 185.21 3,556.18
项目 新建项目
合计 21,655.49 21,655.49 17,073.81 4,587.70
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含手续费支出,结余募集金额为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总专户未使 用余额和募集所属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账户结余(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二)终止原因
1、秦皇岛污水处理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2002 年 11 月,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简称秦皇岛污水)与秦
皇岛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秦皇岛市海港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专营权合同》, 2004 年 3 月,秦皇岛污水收到秦皇岛市建设局《关于特许期开始日〈确认函〉
的复函》,同意将 2003 年 8 月 1 日确定为海港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特许期开始日。
2017 年 3 月,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与秦皇岛污水签署《关于秦皇岛市海港区污 水处理厂项目特许专营权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由秦皇岛污水筹措资金对海港区 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即募投项目)以使其出水水质提高至一级 A 标准,
并约定秦皇岛污水拥有募投项目的建设管理权,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通过提高污水处理服务费及延长经营年限的方式补偿秦皇岛污水投资。项目竣工后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仍按原单价支付污水处理费,根据补充协议项目特许经营期应至
2033 年 7 月 31 日到期。2023 年 7 月 20 日,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向公司发出《告知函》,认定该项目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到期。鉴于该项目目前
已由新的社会资本方开始运营,秦皇岛污水已不能履行至 2033 年 7 月 31 日的特
许经营期合同,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终止秦皇岛污水处理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2、彰武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彰武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因同期企业进驻较少,污水量无法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及环保验收标准,自项目实施以来污水厂从公司效益角度考虑同时为政府方面减轻为支付保底水费而产生的财政压力,放缓项目进度。2018 年应环保要求对基础设施及污水收集系统进行建设,但至今基地园区内污水量仍未达到验收标准,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终止彰武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三)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总计 4,587.70 万元(最终补流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当日转出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上述项目尚余部分工程及设备尾款、质保金款项。
上述补流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按照募集资金规范管理的要求办理资金划转和其他后续相关手续。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
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3)。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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