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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鑫医疗:回购报告书

内容摘要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26-096 债券代码:123280 债券简称:三鑫转债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的种类:A 股非限售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 元(含) 3、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4、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正文

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26-096
债券代码:123280 债券简称:三鑫转债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的种类:A 股非限售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
元(含)

3、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4、回购股份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13.86 元/股(含)

5、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6、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164,502 股至 4,329,004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1%至 0.8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7、回购股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8、相关股东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减持公
司股份的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风险提示:

(2)若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跟踪相关风险事项,根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编制了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3.86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
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占公司总股
用途

上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本的比例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4,329,004 2,164,502 6,000 3,000 0.83%1

注 1: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及拟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上限为 0.83%,下限为 0.41%。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和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和回购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
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如果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低限额,公司管理层根据股东会及董事

会授权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回购期限自作出终止决定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
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
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
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回购前 回购后

(2026 年 9 月 30 日) 按回购金额下限计算 按回购金额上限计算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限售条件流通

157,265,869 30.12% 157,265,869 30.25% 157,265,869 30.37%
股/非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

364,818,406 69.88% 362,653,904 69.75% 360,489,402 69.63%
通股

总股本 522,084,275 100.00% 519,919,773 100.00% 517,755,271 100.00%

注:1)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 3,000 万元,回购金额上限 6,000 万元,回购价格
上限 13.86 元/股分别进行测算, 预计回购数量不低于 216.45 万股、不高于 432.9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0.41%、不高于 0.83%。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上表所示。

2)回购前的总股本为公司 2026 年 9 月 30 日的总股本,上述变动情况仅为根据回购
金额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的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8)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3,044,606,647.7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 1,546,410,795.62 元、流动资产 1,391,795,846.58 元、资产负债率 46.58%;
2026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05,189,368.04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78%,实现归母净利润 210,284,122.16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68%(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假设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 6,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的 1.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 3.88%、流动资产的 4.31%。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情况,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6,000 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 13.86 元/股(含)进行测
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32.9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3%。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和未来发展规划的坚定信心,将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义兴先生和雷凤莲
女士于 2026 年 6 月 8 日至 2026 年 6 月 9 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346,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以剔除截至公司 2026 年 6 月 9 日

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60,000 股计算)的比例为 0.0663%。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无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增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未来如有减持计划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后,及时履行债权人通知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根据《公司法》《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

(11)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在回购期限内,在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认股份注销数量和减少注册资本金额,根据具体回购股份注销情况对《公司章程》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等事宜。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同时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按照回购方案的约定具体执行实施。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11 月 3 日召
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和 2026 年 1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88)、《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0)、《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95)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了截至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28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3)。

3、债权人通知及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7)。

根据《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回购决议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说明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义兴先生和雷凤莲女士
于 2026 年 6 月 8 日至 2026 年 6 月 9 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346,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以剔除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10 日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60,000 股计算)的比例为 0.0663%。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无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5、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资金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的正式贷款合同等相关协议约定为准。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2)。

6、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根据《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的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回购股份期间,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回购期限过半时,公司仍未实施回购的,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二、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若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跟踪相关风险事项,根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4 日

来源:东方财富 · 公告大全 · data.eastmo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