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格科技:光格科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原文摘录: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审…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经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姜明武先生、张树龙先生、陈科新先生、郑树生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次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一致同意提名姜明武先生、张树龙先生、陈科新先生、郑树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经审查,江乾坤先生、杨鲁先生、蔡志坚先生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本次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一致同意提名江乾坤先生、杨鲁先生、蔡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欧攀、徐小华、姜明武
2026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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