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康生化: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原文摘录: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 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